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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南宁体育老师恋上13岁女生 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 [打印本页]

作者: 船过水无痕    时间: 2015-5-23 04:35     标题: 南宁体育老师恋上13岁女生 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彭宁莉 通讯员黄媛)南宁市某校一名男体育老师,在明知女学生莹莹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仍多次与莹莹发生性关系,最终东窗事发。经女生母亲报警,男体育老师被抓。5月19日,因涉嫌强奸,体育老师许某被逮捕。

  今年5月的一天晚上,邓女士发现女儿莹莹没有去上课,便到女儿平时租住的出租屋找人,质问莹莹为什么不上课。莹莹谎称自己和女同学去玩了,所以没有上课。邓女士当场让女儿打开QQ找出当天和她一起去玩的同学。

  当莹莹打开QQ后,邓女士惊呆了!她发现女儿的QQ空间上,竟然有一张女儿与一男子开房的亲密照。面对母亲的质问,莹莹这才承认自己撒了谎,并说出了令邓女士难以接受的真相——莹莹说她和男体育老师许某发生了性关系,而且一直持续到现在。

  许某今年27岁,莹莹13岁,还在读初中。莹莹说,体育老师许某和她是邻居,平时都租住在同一栋楼里,平时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慢慢就熟悉起来,之后两人还互加为QQ好友聊天。今年3月初的一天深夜,莹莹在QQ上跟许某说自己锯到脚了。许某便主动提出自己有药,让莹莹到他住处擦药。莹莹随即到许某的住处拿药,许某却让她“陪陪”,并强行与莹莹发生了性关系。事后,莹莹拿药离开了许某的房间。

  莹莹称,许某当时虽然没有对她使用暴力或言语威胁,但她考虑到同栋楼还有许多同校老师居住,所以害怕而不敢反抗呼救,更不敢将此事告诉父母。

  莹莹说,此后的两个月里,她又先后与许某发生了几次关系,“因为我对他还是有些好感的,而且他对我也蛮好,所以后面几次是我自愿的”。

  对于与莹莹的关系,许某在接受审讯时供认不讳,但他认为,第一次与莹莹发生关系时对方并没有反抗,在他看来对方“是默许的”。同时,许某称在此后两人“交往”的过程中,两人还亲昵地互称为“宝宝”。他承认自己知道莹莹未满14周岁,也知道这样做是犯罪,但自己控制不住。

  “许某明知被害人是不满14周岁幼女,仍多次与她发生性关系,根据2013年《性侵意见》司法解释21条规定,对幼女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幼女发生性关系的,应以强奸罪论处。”承办检察官说。(除许某外,文中其他当事人均为化名)
     这女孩真是傻啊,长大了怎么嫁得出去,再等这老师出监狱后娶你吗?
作者: sissts    时间: 2015-5-23 07:29

禽兽啊!禽兽中的禽兽!
作者: chanibi    时间: 2015-5-23 09:25

我是不反对师生恋的,只是这个女生实在是太小了
作者: 252510824    时间: 2015-5-23 09:43

我高中时候有个老师,他老婆比他小好多,长得非常正点,大眼睛,高鼻梁,小嘴巴,胸大腰细,尤其是夏天的时候穿上高跟凉鞋,光着小脚丫,牛仔小短裙,那大白腿一露,简直让人受不了。真想上去干她啊。是他们班男生意淫的对象。据说就是原来是那个的学生,和他发生关系后没办法才嫁给他。那老师40多了,他老婆才20多。还有听说他们班有一个学生,没事跑到教师住宅里偷他们师母的凉鞋打飞机。红颜祸水啊
作者: yzyiling    时间: 2015-5-23 21:46

体育老师的体育活动对象错了!项目也错了!
作者: luanyoubaxia    时间: 2015-5-24 11:37

着老师早下手了一年
作者: senti007    时间: 2015-5-24 12:55

这是要被重判的,幼女还是不要玩了
作者: xiaotao5288    时间: 2015-5-24 15:49

14岁以下不论自愿和肥自愿都算强奸吧?是杜撰的还是法律根本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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