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前,华阴农民张世雄的祖墓被盗掘
现场遗留物品现场遗留物品
八年前,华阴农民张世雄的祖墓被盗掘。依据现场遗留的两个清代铜帽顶,
张家人认为祖墓属古墓葬,应追究盗墓者的刑事责任。起初警方认为犯罪情节轻
微不予立案,后来检察院又让他提供祖坟属于古代墓葬的证明。
八年过去了,三名盗墓者已远走他乡。而该案却进入了僵局——尽管权威部
门认定墓室内遗留的两个铜帽顶为清代一般文物,但没有人愿给他出具证明祖坟
属于清代古墓的证明。
盗挖祖墓,历来被中国人视为是奇耻大辱,在过去也是重罪,但华阴农民张
世雄的祖墓被盗掘8 年,却一直无人追究。
被盗的祖坟是张世雄六代世祖、曾中过武举人的张占一的墓,家谱记载其生
活在清乾隆至嘉庆年间。8 年来,张世雄一直搞不懂一个问题:那三个人把我家
祖坟都挖了,陪葬品被洗劫,只剩下两个铜帽顶,就没人管?即便祖坟不属古墓,
难道盗掘他人墓葬也不犯法吗?
祖坟大白天遭挖掘机盗掘
2007年5 月24日正午,51岁的张世雄正在华阴新华村的家里午休。他说当时
自己做了一个怪梦,这让他醒来后想起了村头的祖坟。当时,西(安)郑(州)
客运专线修建刚好经过华阴,负责施工的中铁23局一公司和新华村签了协议,临
时租赁后者的一块荒地堆放土方。而张的祖坟就在这块荒地一侧。
资料显示,1952年华阴县政府颁发给张家的“土地证”中,就注明村头有张
家祖坟占地一分七厘。
张世雄起身就往村头的祖坟地里跑,可世祖张占一的坟头已经不见了,眼前
是一个直径约一米五的大洞。洞周围散落着一些白色棺木和从地下挖出来的青砖、
骨头,其中四块青砖上的文字组合起来为“永奠佳城”。
不远处则停放着一台黄色的大型挖掘机,驾驶室内空无一人。
张世雄跑回村子喊来同族兄弟张文奎,让他在上面看着,自己下去看看。当
过兵的张世雄顺着被挖开的墓道走了七八米进入墓室。借着墓道口透进的光线,
他看到6 平方米见方的墓室内一片狼藉,地上仅留存几块棺木和骨头。看到这里,
张世雄哇地一声哭了:这是哪个遭天杀的,造孽啊!从墓室出来,张世雄和张文
奎赶紧向“110 ”报警,称自家清代祖坟被盗。
刚挂断报警电话,一名三十多岁的男子就慌里慌张地从远处跑向挖掘机,打
算驾车离开。张世雄上前抓住男子,问他为啥要挖自己的祖坟。对方说自己只是
开挖掘机的,“是他们让我挖的”。张问“他们”是谁,司机说是中铁23局一公
司工人周某和韩某等人。张世雄随后来到中铁23局第一公司项目部,一位姓秦的
负责人说自己只负责工程,这些事是韩某等私人行为,管不了。次日,张世雄和
族人在附近工地找到了周某和韩某,两人承认张家祖墓是自己挖开的,但“里面
什么都没有”。
由于不忍心先祖尸骨长时间暴露在野外,张家人商量着先将这些遗骸归葬了
再说。张世雄委托让亲戚赵武奎、张兵海两人去墓室收集整理祖先遗骨。赵武奎
回忆说,当天他们带着矿灯进入墓室,先将散落在地上的骨头统一用红布包好,
然后将棺木和椁木统一收集。42岁的赵武奎清楚地记得棺木是柏树木质,尽管被
挖得破碎但木质依旧坚硬,椁是松木的已开始腐烂。
赵武奎和张兵海在墓室内里还发现了两枚金属质地的物件,尽管锈迹斑斑,
但明显能看出应该属于古人衣帽上的饰物。他们怀疑是盗墓者忙乱中遗落在墓室
里的。
祖墓被掘盗六天后,也是在张家人拨打了很多次“110 ”后,辖区西岳庙派
出所的警察终于到了案发现场。警官告诉张世雄:这事情公安一家处理不了,得
和文物局联合办案,让他回家等消息。
“犯罪事实显著轻微”,公安局“不予立案”
又过了十几天,派出所给张世雄打电话,说要与市文物局一起勘察盗墓现场,
要求他配合。2007年6 月11日,文物局来了六七个人。现场,文物局人员责怪张
家不该擅自清理墓室。张世雄解释说:“我们总不能让先祖尸骨就这样在露天撂
着吧”。文物人员到墓室里转了一圈,拍了些照片后摇了摇头说:“啥都没有了,
已没有任何挖掘价值”。
文物局负责人牛某问张世雄还有啥要说的,张世雄从怀里掏出两个金属件,
说这是在墓室里发现的。牛某看了看说:“这像是古人的顶戴花翎”,然后又说,
“古墓里出土的东西都属国家”,说完递给了身边工作人员。当时张世雄也没多
想,只要盗墓行为能得到惩处,咋都行。西岳庙派出所办案警官则告诉张世雄,
公安机关正在办案,让他继续回家等消息。
2007年8 月,有点着急的张世雄到派出所催问结果。派出所王所长让他去找
华阴市公安局法制科。时任法制科赵科长拿出了一份编号为“阴公刑不立字〔2007
〕05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大意为“周某、韩某盗掘古墓葬一事,经审查
认为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决定不予立案。如不服可七日
内申请复议。通知书落款加盖有华阴市公安局的公章,时间为2007年8 月14日。
张世雄问赵科长,当初案发派出所不是说盗墓贼是三个人吗?怎么只有两人。
赵说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张问赵,难道盗掘他人古墓不是犯罪?赵科长说这是
领导决定的。
两天后的8 月16日,张世雄向华阴市公安局递交复议申请,10天后华阴市公
安局维持原不予立案决定。理由除“违法事实犯罪轻微”外,还有一个原因是无
法确定被盗墓葬为古墓葬。这期间,有派出所警察私下告诉张世雄,派出所曾将
周某等三人带回审讯,三人承认盗掘古墓事实。但古墓内是否有陪葬物品,三人
的供述外人不知道。
“铜帽顶是文物,但没说你家祖坟是清代古墓”
祖墓被盗挖,公安局不立案,在律师的指点下张世雄向华阴市人民检察院反
映,因为律师告诉他,《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刑事立
案有监督权。
2007年9 月5 日,张世雄到华阴市人民检察院,要求监督华阴市公安局对周
某等人掘盗祖墓不予立案一事。
检察院侦监科一位姓白的检察官在看完材料和照片后,建议张世雄去找省级
文物部门,对那两个金属物件做鉴定。
张世雄遂向华阴市公安局提出要对两件金属物件做司法鉴定。公安局也同意
派人随他一起去省文物局做鉴定,前提是华阴往返西安的费用和吃饭必须他承担,
张世雄同意了。在往返西安折腾了六趟后,2008年5 月30日,省文物鉴定委员会
给张世雄三方出具了一份鉴定报告,结论为张世雄和华阴市公安局送来的墓葬内
两个金属物品为“清代铜帽顶,等级为一般文物”。
鉴定书拿到华阴市检察院,白姓检察官说“鉴定书有瑕疵”。张世雄急了,
他说这上面有省上文物专家的签字,能有啥瑕疵?检察官说,“鉴定书说两个铜
帽顶是清代的文物,但并没有说你家的祖坟就是清代古墓啊”。张世雄问检察官,
如何才能证明墓葬是清代的?检察官说这得华阴市文物局出证明。
从检察院出来,张世雄又直奔华阴市文物局。但华阴市文物局拒绝,理由是
文物局没见过两个铜帽顶。他把文物当初交给了谁,就去找谁开证明。
谁来开证明成了大难题
张世雄这才知道,2007年底前,华阴市文物局和华山管委会旅游文物宗教科
属两块牌子一套人马。2007年底华阴市文物局独立后,张世雄祖坟里出土的两个
铜帽顶并没有移交给文物局,而是移交给了隶属于华山管委会的西岳庙文管所。
张世雄又去找华山管委会旅游文物宗教科。谢姓科长承认两个铜帽顶在西岳
庙文管所保存,但他也很为难,“文物局能出证明,宗教科没有资格给你出具证
明”。从此,事件陷入僵局,张世雄开始不断到各级部门依法反映上访,但没有
任何进展。
2011年,由于张世雄连续到渭南等地反映。渭南市政府有领导批示,让华山
管委会旅游文物宗教科将两个铜帽顶移交给华阴市文物局,然后由文物局给张世
雄出具张家祖坟为清代古墓葬的证明。
张世雄听到这个消息后有点激动,他觉得自己这些年的奔走终于有希望了。
但关键时刻,文物局却拒收这两个属于一般文物的铜帽顶。理由是铜帽顶“涉案”,
不愿意担责任。
张世雄到华阴市文物局跑了许多趟,终于打动了一名工作人员。他私下告诉
张世雄,文物局有关领导的意思,如果华山管委会(隶属渭南市)旅游文物宗教
科要移交,可以将所有文物一并移交给华阴市文物局,而不应该仅仅是这两个铜
帽顶。
从51岁跑到59岁的张世雄一屁股坐到了地上:这个事情哪里是一个农民能办
到的啊!
挖人祖坟“不立案”,似乎说不过去
6 月18日,面对华商报记者,当年经办张家祖墓被盗的谢科长说,“两件铜
帽顶如今应该存放在西岳庙文管所,我也很同情张世雄的遭遇,但无能为力”。
当年西岳庙派出所所长王某如今已是市公安局副局长。他对华商报记者说,
此事自己有印象。当年不立案是“局里开会研究决定的”,事情过去太久,更多
细节记不清。当年让张世雄去文物局开“清代古墓证明”的白姓检察官也已经调
离了原岗位。
华阴市检察院一位分管侦监工作的副检察长说,此案核心是张家被盗掘的祖
坟是否属于法律保护范围内的古墓葬,“这个界定必须文物部门来证明,否则检
察院无法介入”。
华阴市文物旅游局办公室主任孙洪泉说,文旅局2008年9 月27日挂牌,张家
祖墓被盗时尚未成立。当初的文物局已经不存在,所以“对此事无法发表意见”。
陕西正励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张雪松认为,从现有证据链看,张世雄祖先
张占一属前清举人是事实,墓葬被盗掘也是事实。即便张家祖坟不属古墓,私挖
他人祖坟也应受到法律惩罚,“不立案”理由“有点荒唐,似乎说不过去”。
对张世雄来说,立案登记制是个好消息。他能做的就是先起诉文物旅游局行
政不作为,要求开证明;如果胜诉,再找检察院要求公安局立案,“反正已经拖
了8 年,我不信还能再拖8 年,否则死后没脸去见老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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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点评:国人一直在权力机关推行“人性化”,看来远远没有见效。先是
警方认为“事实轻微”不予立案,轻微是因为没有“挖掘价值”,想问一句:如
果你家祖坟被挖了,不管有没有挖掘价值,可能你都会跳起来吧?后是检方,居
然说如果要证明是古墓先挖开,也想问一句:挖挖你家祖坟行不行?其实,换位
思考一下,该怎么做立马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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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辛田 于 2015-6-19 08:26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