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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料理姑妈后事被要求证明"姑妈是姑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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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料理姑妈后事被要求证明"姑妈是姑妈"

  方先生、肖小姐遇到的“证明”难题,引发许多读者和网友的感慨和共鸣。
昨日,江门市民陈先生向南都记者讲述了自己遇过的类似遭遇:因为要证明“我
姑妈是我姑妈”,他和亲人“跑断腿”。

  料理姑妈后事需办亲属证明

  今年4 月27日,陈先生接到澳门司法警察厅第一科来电,得知在澳门居住的
四姑妈两天前去世了。

  “四姑妈生前没有结婚一直独居,没有直系亲属在澳门生活,连一个朋友都
没有。司警说按照当地法律,必须由血缘最近的近亲,前来司法警察厅办理死亡
证明和后续手续。”陈先生说,只有他父亲以及在江门生活的二姑妈、三姑妈符
合条件,但司警要求出具内地政府部门开出的亲属关系证明。

  陈先生上网查询,“要么拿双方的身份证件和登记有亲属关系的户籍资料,
去派出所开亲属关系证明;要么拿着同样的资料,去公证处出亲属关系公证书。”

  但是,陈先生的四姑妈早在1979年就登记成为澳门居民,她在内地所有身份
证件和户籍资料均已注销,只留下一张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而能够证明陈先
生父亲和四姑妈姐弟关系的材料,也只剩下一份其父在1976年登记的职工简历档
案。

  当地派出所拒绝开证明

  陈先生到江门市公安局沙仔尾派出所查询,被告知“职工简历档案并非身份
证明和户籍资料,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没有法律效力,无法证明双方关系”,
拒绝开证明,但提醒“问问相关街道、社区的派出所,看看有没有旧户籍资料档
案保存着,如果有就可以办证明”。

  陈先生跑遍了姑妈曾住过的江海区桥南新村和蓬江区浮石路,询问了江南派
出所、堤东派出所,均无其姑妈的旧户籍资料。

  陈先生无奈,转而找江门市公证处碰运气。公证律师说,没有内地的身份证
明和户籍资料,无法出具亲属关系公证材料。

  跑3个地方终于开了证明

  “司警告诉我,哪怕是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开出来的证明,只要有盖章就有
法律效力。”得到澳门司警的答复后,陈先生发动亲戚找居委会。

  4 月29日,陈先生和父亲多次前往家庭所在的花园社区居委会和白沙街道办
事处,任凭两人如何解释,工作人员都回复“没内地户籍资料,不能开”。

  走投无路之际峰会路转。当天,陈先生的三姑妈找到了1970年登记的四姑妈
和她名字、关系的职工简历档案,加上四姑妈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到居住地
马腾社区居委会求助。工作人员在查阅了材料后,开了一份居委会盖章的亲属关
系证明。

  “一位在政府部门工作的朋友说,没有内地的任何户籍记录,如果严格按照
规章办,亲属关系证明根本没法办下来。居委会肯开,估计是考虑到事态紧急,
所以特事特办。”陈先生说。

  陈先生的父亲感叹,“做了60多年的姐弟,到头来还不知道怎样证明和姐姐
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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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点评:一段时间以来,各类千奇百怪的证明满天飞,之前还有市民黄阿
婆在领社保金时,居然被要求“证明你还活着”。究其根源,这无外乎是相当一
些职能部门在推卸责任,明明该深入实际去调查了解的,往往就靠对方的一纸证
明了事,一旦出了事,自己也有说法:我不负责,他开了证明的。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 tropist 金币 +4 感谢分享,论坛有您更精彩! 2015-5-17 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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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去超市或者小店买老干妈的时候让店主证明老干妈是谁的老干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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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总理刚在政府会议中明确提出过这个问题,还是得不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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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的不负责任。只知道拿工资吃干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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