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iainfoaya 发表于 2009-6-5 07:40 只看TA 2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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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真是第一次听说这样的事情。真是可笑了。 夫妻之间就有满足对方生理需求的义务,当然,在愿意的情况下。 这样要钱才能做,这是什么?交易阿?除了自己的男人,别人给钱干不?这跟“婊子”有什么区别?这样的老婆还留着干啥?离!赶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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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6-5 08:16 只看TA 2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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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裁缝好可怜啊,貌似三年下来,才做了6次。 夫妻之间,要是连亲热都需要付钱的话,那和外面找小姐有什么分别? 一个月发一次工资,现在的工资少说也有1500元吧?就算是一周亲热一次,平均下来也是350元/次,比外面的小姐贵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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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6-5 14:47 只看TA 2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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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金主义盛行,金钱的力量蒙蔽人心,向国外的一些经济实力很强的人结婚之前都要签约,好像是什么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结婚之前想规划好了离婚之财产如何分配,或者明确要求结婚不跟财产挂钩,离婚了对方也分不到钱,什么样的事情都有。 如果我碰到要跟我签约才能结婚的女友,我是不会跟他结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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