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南宋起,钓鱼岛就隶属于福建泉州,曾经渔民在钓鱼岛打鱼时,还有军队保护。1171年,南宋泉州知州汪大猷在澎湖派驻舟船水师,遣将分屯各岛,那时,台湾及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岛屿在军事上隶属澎湖,行政上由福建泉州管理。元朝政府又在澎湖设巡检司,管辖澎湖、台湾等岛屿,隶属于福建泉州。元代时,晋江人陈信惠曾接任澎湖巡检司负责人一职,管理包括台湾、澎湖以及台湾周边岛屿(钓鱼岛)等。南宋赵汝适《诸蕃志》云:“泉(州)有海岛,曰澎湖,隶晋江县。”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明朝派赴琉球的册封使郭汝霖曾记述沿途路过明朝缰域钓鱼岛的情况。《筹海图编》中也可得到印证,该图集的福七、福八日上绘有钓鱼岛,台湾、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等岛屿都在福建海防范围以内。
法律都是人定,有据可查的这么多资料人家都不承认,你按法律有啥用呀